河源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 医疗污水排放标准:
1、传染病医院和结核病Y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
2、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Y疗机构和其他Y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。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,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,执行预处理标准。
3、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Y疗机构和其他所有Y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。
4、禁止向GB38381、2类水域和3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,GB3097一、二、类海域直接排放Y疗机构污水。
5、带传染病房的综合Y疗机构,应将传染病房污水分开。
传染病房的污水、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。
表1传染病、结核病Y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(日均值) 序号 污染物 浓度 序号 污染物 浓度 1 pH 6~9 5 SS ≤20mg/L 2 CODcr ≤60mg/L 6 NH3-N ≤15mg/L 3 BOD5 ≤20mg/L 4 大肠杆菌群数 ≤100个/L 表2综合Y疗机构和其他Y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(日均值) 污染物 浓度 序号 污染物 浓度 pH 6~9 5 SS ≤20mg/L CODcr ≤60mg/L 6 NH3-N ≤15mg/L BOD5 ≤20mg/L 4 大肠杆菌群数 ≤500个/L
河源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 焚烧法
(1)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,置于燃烧炉中燃烧。如果数量很少,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,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。点火时,取一长棒,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,或用木片等东西,站在上风方向进行点火燃烧。并且,必须监视至烧完为止。
(2)对难于燃烧的物质,可把它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,或者把它喷入配备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。对多氯联苯之类难于燃烧的物质,往往会排出一部份还未焚烧的物质,要加以注意。对含水的高浓度有机类废液,此法亦能进行焚烧。
(3)对由于燃烧而产生NO2 SO2 或HCl之类有害气体的废液,必须用配备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。此时,必须用碱液洗涤燃烧废气,除去其中的有害气体。
(4)对固体物质亦可将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剂中然后使之燃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