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源危房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机构
1.房屋可靠性检测鉴定:
对无正规设计、施工、鉴定或没有经质量监督站监督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,超过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,中小学校舍、幼儿园房屋安全性鉴定等需要对房屋安全性进行鉴定的工作,对建筑改变使用功能(如:民用住宅改为商业用房或幼儿园教室等)后能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鉴定等。综合评定被鉴定建筑能否继续使用,是否存在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隐患。
2.民用房屋适修性检测:
对受损房屋或不满足使用要求、不满足抗震规范的建筑修复后能否恢复原功能,或改造后能否达到现行设计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,结合修复房屋所需费用,评定建筑是否适宜进行修复,如不适宜进行修复,提出拆除重建建议。
3.民用房屋灾后检测:
对建筑物受到火灾、地震、洪水等自然灾害、木构件受白蚁损害或受车辆撞击后受到损坏,对建筑受损程度、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,并结合修复房屋所需费用,评定建筑是否适宜进行修复,如不适宜进行修复,提出拆除重建建议。
4.混凝土房屋耐久性检测:
混凝土构件受到损害或超出使用年限后,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,并对可以继续使用的年限提出建议。
5.钢结构耐久性检测:
钢结构构件受到损害或超出使用年限后,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,并对可以继续使用的年限提出建议。
6.砌体房屋耐久性检测:
砌体构件受到损害或超出使用年限后,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,并对可以继续使用的年限提出建议。施工验收资料缺失的房屋鉴定。
7.受地下工程施工影响的房屋安全性鉴定:
建筑地下及周边存在矿道、地铁线路等对建筑产生的影响进行鉴定,判断对被鉴定建筑是否产生影响及影响程度进行鉴定。
8.振动对上部结构的影响:
基坑回填过程中产生的震动、建筑周边道路施工产生的振动、建筑周边施工产生的振动等对建筑造成的影响,是否造成损坏及损坏程度进行鉴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