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)鉴定内容
1、安全鉴定。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,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结构的安全隐患。
2、抗震鉴定。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,鉴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、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。
3、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。根据水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防洪情况,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《防洪标准》和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规范标准。
4、抗风能力验算。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台风情况,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质量是否满足建筑物抗风压能力的要求和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规范标准。
5、其他鉴定。是否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。
本报告无鉴定负责人、批准人签字无效,并须在封面、鉴定结论处加盖鉴定单位公章方为有效。2.本报告涂改无效。3.本鉴定报告成果是以我单位鉴定时房屋的现状为准,如后期房屋发生翻建、改扩建、加固及周边环境变化等情况时,本鉴定报告结论自行失效。4.本报告不作为房屋建筑权属及建筑面积确认依据。5.本报告有效期为一年(从发文日期算起)。6.房屋危险性鉴定,应按下列等级划分:A级: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未发现危险点,房屋结构安全。B级: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,但不影响主体结构,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。C级: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。